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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福音之家——在线圣经(灵修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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歌 林 多 前 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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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:1 你 们 中 间 有 彼 此 相 争 的 事 , 怎 敢 在 不 义 的 人 面 前 求 审 , 不 在 圣 徒 面 前 求 审 呢 。
6:2 岂 不 知 圣 徒 要 审 判 世 界 麽 。 若 世 界 为 你 们 所 审 , 难 道 你 们 不 配 审 判 这 最 小 的 事 麽 。
6:3 岂 不 知 我 们 要 审 判 天 使 麽 。 何 况 今 生 的 事 呢 。
6:4 既 是 这 样 , 你 们 若 今 生 的 事 当 审 判 , 是 派 教 会 所 轻 看 的 人 审 判 麽 。
6:5 我 说 这 话 , 是 要 叫 你 们 羞 耻 。 难 道 你 们 中 间 没 有 一 个 智 慧 人 , 能 审 断 弟 兄 们 的 事 麽 。
6:6 你 们 竟 是 弟 兄 与 弟 兄 告 状 , 而 且 告 在 不 信 主 的 人 面 前 。
6:7 你 们 彼 此 告 状 , 这 已 经 是 你 们 的 大 错 了 。 为 什 么 不 情 愿 受 欺 呢 。 为 什 么 不 情 愿 吃 亏 呢 。
6:8 你 们 倒 是 欺 压 人 , 亏 负 人 , 况 且 所 欺 压 , 所 亏 负 的 就 是 弟 兄 。
6:9 你 们 岂 不 知 不 义 的 人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麽 。 不 要 自 欺 。 无 论 是 淫 乱 的 , 拜 偶 像 的 , 奸 淫 的 , 作 娈 童 的 , 亲 男 色 的 ,
6:10 偷 窃 的 , 贪 婪 的 , 醉 酒 的 , 辱 骂 的 , 勒 索 的 , 都 不 能 承 受 神 的 国 。
6:11 你 们 中 间 也 有 人 从 前 是 这 样 。 但 如 今 你 们 奉 主 耶 稣 基 督 的 名 , 并 藉 着 神 的 灵 , 已 经 洗 净 , 成 圣 称 义 了 。
6:12 凡 事 我 都 可 行 。 但 不 都 有 益 处 。 凡 事 我 都 可 行 , 但 无 论 那 一 件 , 我 总 不 受 他 的 辖 制 。
6:13 食 物 是 为 肚 腹 , 肚 腹 是 为 食 物 。 但 神 要 叫 这 两 样 都 废 坏 。 身 子 不 是 为 淫 乱 , 乃 是 为 主 。 主 也 是 为 身 子 。
6:14 并 且 神 已 经 叫 主 复 活 , 也 要 用 自 己 的 能 力 叫 我 们 复 活 。
6:15 岂 不 知 你 们 的 身 子 是 基 督 的 肢 体 麽 。 我 可 以 将 基 督 的 肢 体 作 为 娼 妓 的 肢 体 麽 。 断 乎 不 可 。
6:16 岂 不 知 与 娼 妓 联 合 的 , 便 是 与 他 成 为 一 体 麽 。 因 为 主 说 , 二 人 要 成 为 一 体 。
6:17 但 与 主 联 合 的 , 便 是 与 主 成 为 一 灵 。
6:18 你 们 要 逃 避 淫 行 。 人 所 犯 的 , 无 论 什 么 罪 , 都 在 身 子 以 外 。 惟 有 行 淫 的 , 是 得 罪 自 己 的 身 子 。
6:19 岂 不 知 你 们 的 身 子 就 是 圣 灵 的 殿 麽 。 这 圣 灵 是 从 神 而 来 , 住 在 你 们 里 头 的 。 并 且 你 们 不 是 自 己 的 人 。
6:20 因 为 你 们 是 重 价 买 来 的 。 所 以 要 在 你 们 的 身 子 荣 耀 神 。


人际相处,冲突难免,如何解决,你也想知?看看第6章找找答案……
6:1-6 在第5章,保罗讨论如何对付教会内故意犯罪的人。在第6章,他则教导会众如何处理信徒间的小纠纷。社会上是用法庭来裁决民事纠纷,但保罗却不同意将基督徒间的分歧带到世俗的法庭上。因为基督徒拥有基督的心思,且有圣灵的同在,为甚么还要将问题带到那些没有神智慧的人手中?事实上,作为信徒,我们被神赋予了在将来审判世界、甚至审判天使的权力,我们应该有能力处理彼此间的冲突。

不应该上法庭诉讼?法庭也是公正的,为何不可?
6:6-8 为甚么保罗认为我们不应该上法庭彼此控诉?因为:(1)如果法官和陪审员不是基督徒,他们将不会了解及遵守基督徒的价值标准。(2)诉诸法庭的主要动机通常是报复,但基督徒却不应如此。(3)诉讼将使教会的形像受损,令非基督徒只看见教会的问题而看不见教会的宗旨。

曾犯这些罪,只要信就得救;信了再犯,沉溺其中,这……
6:9-11 保罗在这里不是说所有拜偶像的、犯奸淫的、作男妓的、同性恋的、偷窃的、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骂人的、勒索的,都必然被拒于天国之外。基督徒来自不同的背景阶层,也许仍在情欲中挣扎,但绝不应该继续犯那些罪(6:11)。保罗清楚指出即使犯了以上的罪的人,也能藉基督改变他们的生命。但是那些自称为基督徒,却仍旧沉溺在这些罪行中、毫无悔意的人,便需要在基督面前重新检讨一下,到底他们是否真正相信基督。

世上标准怎样与我们的不同?若不从,我没朋友;若遵从……
6:9-11 在一个放任的社会,基督徒很容易忽视或接纳一些不道德的行为(同性恋、贪婪、酗酒、说长道短等)。但是,圣灵告诉我们,绝不可以跟罪同流合污、随波逐流。要与世人皆认可的罪一刀两断是不容易的事,但是神期望每个时代的信徒都可以保持一个崇高的道德水准。

凡事都可行──绝对自由?明知是错也可行?平衡之处……
6:12 很多时信徒都误用了“凡事我都可行”这节经文。哥林多教会一些信徒为自己的罪开脱,说:(1)基督既然已除掉他们的罪,他们就已有绝对的自由做他们喜欢做的事;(2)他们所做的并非圣经明文禁止的。保罗对这两个辩解的答覆是:(1)即使基督已为我们除掉所有的罪,也不等于我们有自由做那些明知为错的事,因为圣经明明禁止罪(参6:9-10;罗12:9-21;13:8-10)。(2)有些行为本身不是罪,但却不适宜去做,因为它们会辖制我们的生命,使我们偏离神。(3)有些行为是伤害他人的,而所有对别人构成伤害而不是帮助他人的事,都是不正确的。

吃多了,太饱;喝多了,伤身;自由用多了……
6:12-13 自由是基督信仰的记号──不再受罪和罪咎感所辖制,可以自由地运用及享受神所赐的百物。但基督徒却不可以滥用自由,以致伤害别人及自己。饮酒太多便会变成酗酒,毫无节制的暴饮暴食也会伤害身体。神赐给你享受的东西,你要小心谨慎,不要让它们成为一种坏习惯,辖制你。

贪一时之欢,成了大错──性罪行的可怕还有……
6:13 性罪行是人难以逃避的引诱。不论是电影或电视中,婚外情皆被视为正常,甚至是生活的重要部分;而婚姻呢,则常常被看成是束缚人和没有快乐的。倘若我们洁身自爱,甚至会被人嘲弄藐视。但神之所以禁止我们性犯罪,并不是要为难我们,他知道淫乱将会毁灭我们的身体和灵魂。不要低估了性罪行的破坏力,它可以摧毁生命,危害家庭、教会、社会甚至国家。

性本身是好?不好?婚外性行为不好?世人可不这样看……
6:18 神创造了性,成为婚姻的基本部分。但性罪行──婚外的性行为,却是具伤害性的。它伤害神,因为它反映了这样做的人宁可顺从自己的情欲,也不顺从圣灵的带领;它伤害别人,因为它欠缺了性关系背后所必须的委身;它也伤害犯罪者本人,因为它常为当事人的肉体带来疾病,为他们的心灵添上伤痕,并且也因著身心灵的受损,加增焦虑感。

我们的身子不是我们的,是属乎神的;挺特别的说法,何解?
6:19-20 保罗说我们的身体是属于神的,这是甚么意思呢?许多人以为自己有权控制自己的身体,可以为所欲为。他们自以为自由,其实是受自己的情欲所辖制。当我们成为基督徒后,圣灵便住在我们心中。因此,我们不再拥有自己的身体,乃是被圣灵所拥有,基督的死使我们从罪中得到释放,亦同时把他的工作托付我们。如果你住在别人的房子里,你一定不会违反住房的规则,同样,因为你的身体是属于神的,你也不应违反他的生活标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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